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贵州民族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我院于2024年12月开展了本科生上一年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证工作。经过各班级组织填报、学院审核,现将我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以附件形式上传学院官网,请对学分认定有异议者在2024年12月12日之前向学院团委办公室B117李萃老师处反映,逾期视为同意。
一审:李 萃
二审:高 璇
三审:范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