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美术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表1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艺术 |
341 |
34 |
51 |
注:考生在达到国家线分数基础上,按照复试差额比例进入复试。
(二)招生计划
表2 2025年美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专业、设计专业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研究方向 |
拟招收人数 |
135600 |
美术与书法 |
中国画 |
2 |
油画 |
4 |
版画 |
5 |
民间美术 |
4 |
书法 |
4 |
135700 |
设计 |
视觉传达与数字艺术 |
15 |
环境设计 |
工艺美术 |
(三)复试比例
2025年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招生计划人数的150%四舍五入确定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人数,如有排名相同,一并进入复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差额比例数量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四)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附件5、附件6。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所有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及同版本电子照片以姓名命名发到指定邮箱:3067657346@qq.com);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页);
(4)学历等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收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2.定向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签印、定向单位签字盖章)。
四、复试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时间、地点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美术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见表3。
表3 2025年美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专业、设计专业研究生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 |
项目内容 |
地点 |
考生注意事项 |
3月30日 |
8:30—12:30 |
报到、资格审查、缴费 |
美术学院B区一楼大厅 |
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
3月31日 |
9:00—12:00 |
专业技能测试一 |
美术与书法专业(油画方向,地点:B区607) 美术与书法专业(版画方向,地点:B区611) 美术与书法专业(书法方向,地点:B区610) 美术与书法专业(中国画方向,地点:B区602) 美术与书法专业(民间美术方向,地点:B区612) 设计专业(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方向,地点:B区608)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
14:30—17:30 |
专业技能测试二 |
美术与书法专业(油画方向,地点:B区607) 美术与书法专业(版画方向,地点:B区611) 美术与书法专业(书法方向,地点:B区610) 美术与书法专业(中国画方向,地点:B区602) 美术与书法专业(民间美术方向,地点:B区612) 设计专业(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方向,地点:B区608)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
4月1日 |
9:00—12:00 |
综合面试 |
候考室(地点:B区613) 美术与书法专业(油画方向,地点:B区607) 美术与书法专业(版画方向,地点:B区611) 美术与书法专业(书法方向,地点:B区610) 美术与书法专业(中国画方向,地点:B区602) 美术与书法专业(民间美术方向,地点:B区612) 设计专业(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方向,地点:B区608)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室,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 |
(二)复试内容
1.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2门。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专业素养和创作表达能力。考生自备作画、制图、书写材料和工具。试卷(画布、画纸、制图纸)由考点统一提供。
2.综合面试
(1)主要通过随机抽取试题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素质,科研与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2)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三)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分为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一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二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门)+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测试)
2.同等学力及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跨专业加试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基础技能测试或基础知识测试。其中美术与书法专业(版画、油画、中国画、民间美术方向)、设计专业加试科目为素描、色彩;美术与书法专业书法方向加试科目为古代汉语、篆书。每门课程考试卷面分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具体事宜请关注调剂系统及学院官网通知。
六、录取
(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单科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未经公示的考生。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3。
八、监督和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各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1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复试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二)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 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由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邓宇 18386463595
邮箱:3067657346@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美术学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4:定向协议书
附件5: 美术与书法(135600)复试名单
附件6: 设计(135700)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