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青年教师、担任新课教师试讲是了解青年教师教学基本能力、担任新课教师对所承担课程的能力的必要途径,是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一环,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系、教研室主任主持,全体教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学科的资深教授参加。试讲通过后方可正式上课。
2、试讲对象主要是新进青年教师、担任新课教师。试讲要给予其充分的备课时间,在试讲前要提交教案,系、教研室主任视其准备情况,考查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深度、广度等,达到基本要求,安排试讲。
3、试讲制度不仅适用于青年教师,也适用于担任新课程的老教师。对于初次讲授新课程的老教师,可以采用试讲制度或试讲与讨论相结合的办法,变试讲为学术讨论。
4、因工作原因较长时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重新任课的教师也应该进行试讲。
5、试讲结果及评价应及时反馈给试讲教师。
6、试讲达到要求报学院予以安排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