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6年03月27日 22:33 作者:


为了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比例

2026年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若计算结果为小数,四舍五入按整数计),与按差额比例划定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50%安排全部合格生源进入复试。

(四)复试名单

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学院现场实施,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下列材料需按学院要求提供。

1.所有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纸质版3张+电子版);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4)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学位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学生证;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5)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6)成绩单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修学分的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7)《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或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8)已成功缴费截图(复试缴费流程详见附件3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需提供:

1)应届生: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考生签印、定向单位签字盖章)(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签印、定向单位和毕业学校签字盖章)。

2)往届生:

考生户口簿本人页及户口簿首页;《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考生签印、定向单位签字盖章)(附件4);考生与定向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

3.非“双少”定向生

《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考生签印、定向单位签字盖章)(附件4);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下载)。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组织

时间

项目内容

组别/地点

考生注意事项

3月29日

9:00—12:30

报到、资格审查、缴费

美术学院B区一楼大厅

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14:30—17:30

加试科目1

美术与书法专业(书法方向1人)

B区611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3月30日

9:00—12:00

专业技能测试一

美术与书法专业(油画方向)

地点:B区607

美术与书法专业(版画方向)

地点:B区610

美术与书法专业(书法方向)

地点:B区611

美术与书法专业(中国画方向)地点:B区613

美术与书法专业(民间美术方向)

地点:B区612

设计专业(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方向)

地点:B区608

14:30—17:30

专业技能测试二

美术与书法专业(油画方向)

地点:B区607

美术与书法专业(版画方向)

地点:B区610

美术与书法专业(书法方向)

地点:B区611

美术与书法专业(中国画方向)地点:B区613

美术与书法专业(民间美术方向)

地点:B区612

设计专业(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方向)

地点:B区608

3月30日

18:00-21:00

加试科目2

美术与书法专业(书法方向1人)

B区611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室,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

3月31日

9:00—12:00

综合面试

候考室(地点:B区613)

第一组:美术与书法专业(油画版画方向)

地点:B区607

第二组:美术与书法专业(书法、中国画、民间美术方向)

地点:B区611

第三组:设计专业(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方向)

地点:B区608


(二)复试方式

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

1.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2门。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专业素养和创作表达能力。考生自备作画、制图、书写材料和工具。试卷(画布、画纸、制图纸)由考点统一提供。

2.综合面试

(1)主要通过随机抽取试题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素质,科研与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2)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四)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分为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一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二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门)+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测试)

2.同等学力及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跨专业加试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基础技能测试或基础知识测试。其中美术与书法专业(版画、油画、中国画、民间美术方向)、设计专业加试科目为素描、色彩;美术与书法专业书法方向加试科目为古代汉语、篆书。每门课程考试卷面分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请复核。

五、体检

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需在10日内向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文件命名:专业+姓名+体检报告),发至学院指定邮箱:3067657346@qq.com

六、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七、录取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或取消资格则在本专业内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未经公示的考生。

(四)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日。

八、申诉和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本细则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若与国家及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则以国家及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邓宇   18386463595

邮箱:3067657346@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美术学院

邮编:550025


美术学院

2026327



附件1:美术学院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