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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美术学院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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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2-20 20:05:58 浏览次数:

 

为落实学年教学工作任务,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1. 具体落实由学院下达到本教研室的各项教学任务,确保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杜绝教学事故发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 制订(审订)本科生培养方案,制订(审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严格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授课,教师遇到特殊情况需调课时,由系、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教学院长批准。

     3. 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包括规划、总结、申报课题、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学改革等)并认真记录,提高教学质量。

     4. 安排教师相互听课,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的听课数一般不应少于3次。

      5. 组织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培养后继人才。

     6. 制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

    7. 对教师每学年的教学、业务工作作出考评。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2014年9月11日印发

     8. 做好年度系、教研室书面工作总结,制订下一年系、教研室工作计划。